当地时间6月17日,欧洲议会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就新版《遣返条例》进行表决,最终以418票赞成、218票反对、30票弃权获得通过。该法案被认为是欧盟近年来最重要、也是最严格的移民政策改革之一。

欧盟近日通过新版《遣返条例》(Return Regulation),标志着欧盟移民政策进一步趋于严格。新规旨在提高非法移民及庇护申请被拒人员的遣返效率,解决长期以来遣返执行率偏低的问题。
根据新条例,欧盟成员国之间将相互承认彼此作出的遣返决定,无需重新启动完整程序即可执行遣返措施。同时,欧盟还计划在欧盟境外设立“遣返中心”(Return Hubs),用于安置等待遣返的非法滞留人员,以加快遣返流程。
据介绍,过去欧盟要求离境的人员中,真正完成遣返的比例仅约20%至28%,大量被拒绝庇护申请者仍继续滞留欧洲。此次改革的重点,就是提升遣返执行效率,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执法合作。
新规主要内容包括:
-欧盟成员国互相承认遣返决定,减少重复审批程序;
-在欧盟以外设立遣返中心,集中安置等待遣返人员;
-普通非法移民的最长拘留期限由原来的6个月提高至24个月,在特定情况下还可再延长6个月;
-入境禁令最长可提高至10年,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,可能实施更长期甚至永久禁止入境措施。
此外,新条例还调整了遣返程序。过去,被要求离境者在提起诉讼或上诉期间,遣返程序通常会自动暂停。新规取消了这一自动保护机制,今后是否暂停遣返,将由法院根据个案情况决定。这意味着,部分人员即使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,也可能被提前遣返。
对于存在逃逸风险或被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移民,各成员国将拥有更大的拘留和执法权限。执法部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,也可对相关住所及个人物品开展调查。
目前,德国、奥地利、荷兰、丹麦、希腊等多个欧盟国家,正与部分第三国协商设立境外遣返中心,相关设施预计将在未来陆续投入使用。
支持者认为,新条例有助于恢复欧盟对非法移民的管理能力,使遣返决定真正得到落实;而反对者及部分人权组织则担忧,新措施可能影响移民的合法权益,未来仍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挑战。
根据欧盟相关安排,成员国之间相互承认遣返决定的机制预计将于今年7月起逐步实施,具体执行细则仍将由各成员国陆续完善。


